绿道标牌
文章来源:
sjzmlgg 时间:
2019-08-04
绿道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
1基本原则
1.1 生态性原则:坚持生态优先,遵循生态、自然、和谐的原则,营造协调互补的空间环境。
1.2 本土化原则: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在材料选用、制作安装等环节,应结合本区域气候特点,注意就地选材、取材,使用经济耐用的材料。
1.3 安全性原则:为保证使用安全,通过与行人、非机动车空间分隔或绕行改道等方式,基本确保城镇绿道绿廊"机非分离";对某些条件不完善的路段、路口,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,保证城镇绿道绿廊使用安全。同时完善城镇绿道绿廊标识系统、应急救助等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,保障市民、游客的人身安全。
1.4 多样化原则:要探索将市域内的城市水系、山体绿化、道路建设、公园绿地、风景廊道、生态修复、绿化隔离带等,依托河流水系、山体坡地、郊野田园等自然资源,精心组织,融入城镇绿道绿廊建设中,挖掘内涵,突出各条线路不同特色,增强对市民、游客的吸引力。
2基本要求
2.1 明确城镇绿道绿廊控制区,并建立相应的保护和管理制度。
2.2 绿道绿廊建设应避免对原有地段内的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,除辅助添加一些必要的人工游憩要素外,减少对其地形、地貌、天然植被等自然条件造成破坏。
2.3 应根据需要在珍贵景物和重要景点设置适宜的保护设施,但不得增建其他工程设施。
2.4 严禁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,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,维护其正常生长。
2.5慢行道宽度应根据预测人流量计算确定。公共区域应为0.9m的倍数,其余区域应为0.75m的倍数。
2.6 城镇绿道绿廊范围内的地下管线、公共设施等应与城镇绿道绿廊同步建设。
2.7 道路系统不得改变河流或溪流的流向。在沼泽地、坡地、地表松软或分布有苔原植被的特殊地段,应架设搭桥,其宽度为1~1.5m,高度为0.5~1m。
2.8 城镇绿道绿廊连接线(借道)单段长度不大于3km,总长度控制在全长的10%以下,可以通过设置安全隔离设施或机动车减速带或限速标志,或在与机动车道交叉的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或绿道连接专用"斑马线"等,保证使用安全。
绿道标识牌,包括各类指示牌、引导牌、解说牌和命名牌,基体材料应保证安全、耐久、美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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